今年母親節,買了兩台變速腳踏車給老爸老媽。
原本是想帶他們去吃原燒的,誰知剛好大阿姨帶著外婆坐高鐵上來遊玩,也就取消了。〈說真的,我跟原燒真沒緣,說了三次要帶爸媽去吃,到現在一次也沒去成〉加上老媽再喊說他因為腳底筋膜炎走路走久會痛,想改用腳踏車去運動,就決定了今年送腳踏車給他們。

本來是想去大潤發買的,一來當時他們的服務態度不好,二來是萬一壞了沒有保固無法維修,還是選在家裡附近的捷安特車行,要維修或輪胎打氣也方便。
買變速的還有一個理由是,老媽想叫老爸減肥很久了,這下買了腳踏車,老爸就可以騎腳踏車上下班,又環保又可健身加減肥,腳痛又可減緩,呵呵~真是太好的理由了呀~~

說到腳踏車,決不會忘了我小三時的壯舉。

以前有一次親戚來我家玩,剛好我出門去趴趴走,他們後來去了伯父家,我就沒跟到他們。年紀小總是什麼不怕,說白一點就是"憨膽"。就騎著腳踏車〈還是從4輪變2輪那種小腳踏車〉一路騎到伯父家去了!阿公一轉身沒看到我人,馬上打電話給我伯父。我家到伯父家光開車也要15分鐘呀~重點是我還沒迷路,一路成功的抵達伯父家。當場眾大人們真是嘖嘖稱奇,其實他們蠻不相信我居然找的到路的。

所以這件事就一直被"流傳"了下來,買完腳踏車那天老媽又提起這段往事,果然是無法抹滅的一項"壯舉"啊~

這也算是"年輕不要留白"吧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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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ki08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